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宁夏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日前全面启动。
据了解,宁夏此次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为“过渡认定”,即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任教的在职教师认定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第二步为“首次认定”,即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于2001年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第三步为“社会化认定”,即依法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现教师资格制度的全面实施。